假瘟神之名


自曠世紀大瘟疫爆發以來,環球政府皆借愛護民眾之名,行專制獨裁之實!

先發的殺手鐧是以大外宣手法,鋪天蓋地的將犀利無比的病毒,通過政府刊登廣告謀取暴利的傳媒加倍放大宣傳,令公眾產生恐懼心理,為政府頒行應對瘟疫的舉措開闢康莊大道。政令可以不經民意代表的議會討論和授權,就公布實行,比如種種防疫、檢疫和抗疫的支出、忠告、禁令等等等等。就以加拿大為例,聯邦政府總理說了算,省政府省長說了算,巿政府巿長說了算。

支持政府決定的是以世界衛生組織(WHO)為首的公共衛生組織、官員和疫病專家的試驗、研究、分析和建議。他們繪製了病毒的基因圖譜,找出了病毒傳播的方式和途徑,建議防疫和檢測的方法,甚至於高速製造成效用存疑的預防疫病接種疫苗。然而,疫情卻愈演愈烈,世界各地受病毒感染的病患超出玖仟萬,病死的越過貳佰萬。病毒更出現了進化,加快了傳播的速度,擴散四面八方。

專責監察政府頒布行政指令的眾議院、參議院、省議會,巿議會都開不了,各級政府頒行的甚麼防治疫病緊急撥款、福利救濟、傳遞訊息、建議禁令,自然都成了「奉天承運,皇帝詔曰」的聖旨。穿戴防護衣物、接受病毒感染檢測、保持社交距離、禁足居家,封關鎖國,以至於共黨國徹底地將民眾的家居變成不見天日的牢房,讓一家人自生自滅。政府為民眾實踐了個擁戴民主、自由、人權和法治國度的總統所說的話:不要問國家可以為你做甚麼,你要問自己可以為國家做甚麼。

政府具有無可推卸責任的公告而沒有如實發布的信息是甚麼?公民必須負起償還疫後國債暴增的責任、應對瘟疫耗費的公帑和措施、各級議會停開的理據、民眾身心健康情況、孩子們的保育栽培、家庭糾紛、公眾歧視仇視和暴力行為的數字… …。政府要我們,「犠牲小我,完成大我」、「為他人設想,遵循政府提示與指令」。

大我是由無量數小我合成的。況且,小我不都是須要對自己的生命負責的嗎?政府憑甚麼奪去我們天賦人權和自主命運?!